聚焦个税 还民实惠
日前,《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家所得税法〉的决议》(主席令2011年第48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家所得税法实验条例〉的决议》(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已陆续宣布,并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凭证新规则划定,个税起征点从两千提至三千五,且工薪所得税率结构有所转变,将大幅度减轻公司中低收入者税负。
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元,并不是月薪3500元以上就要缴个税。3500元是指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即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不必缴个税。工薪收入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要先去除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用度(按国家有关政策,该用度免征小我私家所得税),然后再按新的减除用度标准扣除3500元。这样算下来,月人为收入4545元以下的人都不必缴纳个税。
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小我私家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1年第46号)划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现实取得的人为、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用度标准和税率表,盘算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现实取得的人为、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用度标准和税率表,盘算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