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籍职员将享受失业包管
日前,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完善失业包管政策的通知,农业户口员工最先一样享受失业包管待遇。
凭证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农村户籍职员,自2011年9月1日起比照城镇户籍职员政策缴纳失业包管用度(单位缴纳2%、小我私家缴纳1%)。非因自己意愿中止就业的按城镇失业职员有关划定打点失业挂号,享受失业包管待遇。原农民条约制工人一次性生涯津贴金划定不再执行。合肥农村户籍失业职员,到户籍所在县、区就业包管服务中心打点失业挂号,切合享受失业包管待遇的按划定申领失业包管待遇。安徽省内的外地农村户籍的失业职员,可选择在合肥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包管待遇。选择在合肥领取的到原事情单位所在县、区失业包管经办机构打点失业挂号,享受失业包管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包管待遇的,按划定划转失业包管用度,由户籍所在地按外地划定发放失业包管待遇。
凭证通知的精神,自2011年9月1日起,我司为企业内25名农业户口员工代扣及缴纳失业包管。